离婚时,哪些婚后财产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08-21

离婚时,哪些婚后财产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离婚时双方比较大的争议往往是在财产分割上,这时候双方都希望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财产。但财产可以分为共同财产跟个人财产两部分,个人财产不进行分配,离婚时,哪些婚后财产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呢?那么接下来就有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为大家做简单的信息介绍。


离婚时,哪些婚后财产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离婚时,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第十八条(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的规定。

夫妻间的财产怎样分割,首先要以书面的约定为准。无法按照约定的情况下,才按法律规定的财产归属分割财产。

以下财产不能分割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等),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没有约定的,法律规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要具有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是书面约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其实还有很多特殊情况下的其它财产可以算个人财产,比如以上个人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以上信息就是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小编根据离婚时,哪些婚后财产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所做的简单的信息介绍,大家要是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网址来进行详细的信息咨询,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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