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虐待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07-24

虐待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相互之间具有一定亲属或者抚养、赡养、扶助关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经常采用打骂、冻饿、强迫劳动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1、以婚姻关系当事人有虐待家庭成员行为而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如何举证?

以婚姻关系当事人有虐待家庭成员行为而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应举证证明婚姻关系当事人有虐待家庭成员的事实。

家庭暴力与虐待虽然在行为主体、客体、过错程度、外在表现形式及后果上基本一致,但两者仍有区别,是两类不同的行为,家庭暴力通常是偶发性和间断性的,虽可造成一定后果但尚不严重;而虐待是一种后果较为严重,并具有持续性、经常性的暴力行为。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可否要求损害赔偿?

网友咨询:我老公婚后总是对我进行辱骂和殴打,还经常酗酒,前几天他酗酒后又打我,把我小腿打骨折了,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想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答: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一篇: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应提交的证据  

下一篇:虐待家庭成员要受到怎样的处罚?  

相关推荐

在朝阳区打婚姻纠纷官司
在朝阳区打婚姻纠纷官司
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具备同样的法律认可,双方都愿意离异,而且...
婚姻纠纷中普遍的七个法
婚姻纠纷中普遍的七个法
婚姻纠纷难题通常集中化于离婚诉状、资产分割及其孩子抚养权三层面。下列是...
离婚时隐瞒共同财产,婚
离婚时隐瞒共同财产,婚
4月23日上午,一对因财产纠纷争吵不休的离异夫妇在铜官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劝解...
首页 律师介绍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